2000年8月,一向平靜安穩的台北淡水小鎮,卻有一股不安的氣息在醞釀,因為一場再也平常不過的場合上,出身建築世家的25歲王鴻偉,與20歲的學生張雅玲相識,一樁轟動全國的殺人命案,就此展開了序幕。
王鴻偉父親為新北市淡水區的一名建商,自幼家境優渥。高職畢業,當兵退伍後,繼續就讀工專夜間部,其父購買一台白色賓士轎車供其代步。
2000年8月, 當年僅25歲的王鴻偉於淡水家樂福購物時,經友人介紹認識居住在淡水地區的20歲少女張雅玲。兩人曾與數名友人一同出遊。王鴻偉向張雅玲表示想要追求的意思,但沒有被張雅玲接受,兩人多次爭執。王鴻偉曾在日記中寫下:「我得不到的別人也不要想得到!」
9月23日,王鴻偉與張雅玲同時參加宜蘭的活動,王鴻偉再度表示想要追求,但遭張雅玲拒絕, 兩人再度爭執。

案發經過
9月26日,上午6點40分前後,居住在淡水鎮淡海路的張雅玲,準備出門上學。王鴻偉駕駛白色賓士轎車,在張雅玲家巷口等待,要來接她上學,卻被她冷淡地拒絕 。王鴻偉想拉張雅玲上車,張雅玲企圖逃跑,遭王鴻偉駕駛白色賓士,猛踩油門,由後方撞擊,頭部着地當場昏迷 。王鴻偉下車確定她已昏迷後,將她放到後車廂載走。王鴻偉以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沒有人知道,可是在巷口的多位目擊者己發現此事,暗中記下了車號,通知張家,張家向警方報案。
事後鄰居表示,「聽說那天早上我公公一大早還沒有睡,有聽到那個聲音,我公公還有出來看,剛好看到他把那一個女生塞進去那一幕,手有掉下來」、「發生事情那一段、那幾天、那一陣子吧,(白色賓士車)有逗留一陣子吧!」、「(那女生)很秀氣(看起來乖乖的)對,很秀氣。」

發現屍體
正當警方全面找人之際, 早上9點時,一名除草工人在淡水鎮商工路附近的草叢,發現張雅玲的屍體,死者下體暴露仰臥,雙手外張,兩腳呈現屈膝狀。 工人立即通知警方。驗屍後,法醫發現死者致命傷在頸椎,頸椎全部被切斷了,只剩下那個後頸部的皮還連著,她身上大小的傷,加起來有176刀。
警方通知張家到場指認,家人看到將張雅玲殘缺不堪的屍體,只剩下皮連著脖子,臉整個毀容,傷心欲絕。警察查詢車號確定王鴻偉為所有人,認為王鴻偉涉及張女命案犯嫌重大,通知他到案說明。
9月26日同日早晨,王鴻偉由其家人陪同,至淡水警局報案,初時否認涉及殺人案,辯稱他的房車已失竊 。但警方在他的十指指甲內,發現血跡反應,而且在他博愛路住處的球鞋,雖然經過清洗,在上面也發現相同的血跡反應。經警方訊問後,王鴻偉坦承犯案。

王鴻偉供稱,在他撞倒張雅玲後,將她放到後車廂,準備載到沙崙海水浴場。在途中曾停車,想確定張雅玲是否仍有呼吸。因為張雅玲醒過來,意圖抵抗, 他把當時已無任何抵抗能力的張女拖下車,後車廂放有一把供露營用而存放的西瓜刀, 王鴻偉為了接續先前殺人犯意,拿起西瓜刀猛砍張雅玲頭部及頸部數刀,之後關上後車廂,繼續行駛。
在停車準備棄屍時,發現張雅玲仍有呼吸,掙扎想要爬出,於是再度以西刀瓜猛砍張雅玲百多刀,直到她頸部幾乎被砍斷為止。之後他開至商工路173號附近,棄置張雅玲屍體,同時將她的下半身衣物脫掉,佈置成遭到姦殺,以誤導警方辦案。

在棄屍後,王鴻偉駕車至淡水北新路水源橋下,清洗沾滿血跡的球鞋,將兇刀與沾血的手套棄置在附近圍牆邊。將車輛棄置在台北市文林北路,之後回到淡水,隔日與家人至警局報案。

靈異事件
而在這起命案中,王鴻偉當年棄屍的白色賓士,案發後一直被放置在淡水的汽車託管場長達7年,但卻有監視器拍到,晚上七點多時,賓士車的後車廂竟然在沒有外力情況下,自己緩緩打開,而且打開後還會不斷的開開關關,當時有管理員看到也嚇壞了。


當時管理員大家都不敢靠近,也不敢去動這輛車,因為它會自己關起來,大家每到了晚上都躲得遠遠的,管理員私下表示,會不會是女學生死的不明不白,不甘心,怨氣太重導致,但他們也不敢去打擾。
不過也有人推測,應該是天氣太熱,熱漲冷縮導致後車廂彈開來,而這輛車後來被一名女子出現領走,就再也不知下落,而這段難以解釋畫面,也成了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。
審判
士林地方法院第一審過程中,法院判處無期徒刑。王鴻偉曾經提出,被害人企圖奪刀逃走,他是因自衛而殺人。律師也以他服用藥物、患有精神疾病、深有悔意以及自首為由,多次抗辯,希望減刑。王家曾以提出賠償張家850萬元為條件,企圖和解,但是被害者張家不同意,以王鴻偉不肯道歉及供出殺人地點,認為他並沒有悔意,拒絕和解。
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前,王鴻偉之母至看守所探視王鴻偉。其母向王鴻偉說,他們準備以880萬與張家談和解,預備先付200萬。王鴻偉要求其母不要付錢,等判決結果再說,以免到時沒了錢又沒了兒子。二審時,法官根據此段錄音,認為王鴻偉並無悔意,判決死刑。張家不服上訴,之後7次發回更審,法院皆依殺人罪判他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
2009年5月14日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判處王鴻偉死刑,褫奪公權終身定讞。
2014年,聲請釋憲,希望免除死刑,遭駁回。
2017年3月,最高檢察署認為此案未斟酌有無教化可能,由檢察總長顏大和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。 2018年3月,最高法院認為死刑確定判決中,認定「被告泯滅天良,窮凶極惡,顯已無法教育改造(即無教化可能性)」, 駁回非常上訴,維持死刑判決。
在獄中的王鴻偉,似乎對過去所犯下的過錯感到後悔,受洗成為虔誠的基督徒,在獄中勤練寫作繪畫,撰寫文章抒發情感,98年所撰寫的文章「被判死刑 仍有上帝的恩典」更獲得雄善文學獎特別獎殊榮。
同時,他也透過了牧師轉寄一封信給張雅玲家人,表示認罪懺悔,說法律是無情的,再怎麼懺悔,做多少善事也無濟於事,滿滿三張信紙,字字句句都是懊悔,但再多的文字,也無法彌補家屬心中的哀痛。